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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、《佛說阿彌陀經》講義
《佛說阿彌陀經》講義(三十四)

第三篇    正宗分

第二章    勸念佛往生

第四項 明念佛必生

舍利弗!若有善男子、善女人,聞說阿彌陀佛,執持名號,若一日、若二日、若三日、若四日、若五日、若六日、若七日,一心不亂。
其人臨命終時,阿彌陀佛與諸聖眾,現在其前;
是人終時,心不顛倒,即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國土。

 

【文科】

       勸念佛往生之第四項,明念佛必生。

 

【譯解】

       舍利弗啊!如果有人,聽到我這樣讚說阿彌陀佛功德,持念彼佛名號,壽存一日即念佛一日,壽存二日即念佛二日,乃至壽存七日即念佛七日,不論時間長短,盡形壽,專心一志,不懷疑雜。那麼,在他臨命終時,阿彌陀佛與諸聖眾,自然顯現在他的面前,來迎接他;此人命終之時,自然心住正念,沒有顛倒,剎那之間,隨佛往生阿彌陀佛極樂國土。

 

【辯義】

1. 善男女論

       經文說「善男子善女人」,有人以為是奉行五戒十善的人。如果是這樣的話,念佛法門不能不說只是少數五戒十善人才可以得救的法門;「善男子善女人」應該作何解釋呢?

 

       1) 要解:

善男女者,不論出家在家,貴賤老少,六趣四生;但聞佛名,即多劫善根成熟,五逆十惡皆名善也。

 

       2) 觀念法門

又如《彌陀經》云:「六方各有恆河沙等諸佛,皆舒舌遍覆三千世界,說誠實言:若佛在世,若佛滅後,一切造罪凡夫,但回心念阿彌陀佛,願生淨土;上盡百年,下至七日、一日,十聲、三聲、一聲等;命欲終時,佛與聖眾,自來迎接,即得往生。」

 

       3) 觀經:

善男子!以汝稱佛名故,諸罪消滅,我來迎汝。

若念佛者,當知此人則是人中芬陀利花,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為其勝友;當坐道場,生諸佛家。

 

       4) 疏

若念佛者,即是人好人,人中妙好人,人中上上人,人中稀有人,人中最勝人也。

 

① 本機:一切造罪凡夫。

② 原本罪人,稱佛名故,以名號無量光壽功德,諸罪消滅,功德具足,轉惡成善,稱善男子、善女人。

③ 念佛獨稱善。
上善人、少善根、善男女;皆以名號功德,一以貫之。

④ 本經善之標準
不以世間倫理道德觀念為標準,不以一般佛教戒律修持為標準,唯以往生西方成佛為標準。世間凡夫 ,顛倒善果,能壞梵行,三世怨,是惡非善;羅漢聖人,不入「大乘善根界」故,不足稱善;只有執持阿彌陀佛的名號,獲得名號無量光壽的圓滿善根福德,必定往生,必定成佛,才有資格在此經稱為「善男子、善女人」。

 

 

2. 佛教善惡觀

       1) 定義

       善,指其性安穩,能於現在世、未來世中,給與自他利益之白淨法。不善謂其性不安隱,能違損此世及他世的黑惡之法。善與不善、無記(非善亦非不善)合稱三性。

 

       惡,即能招感苦果或可厭毀之不善法,及惡思之所作。其性質包括違理背法、違損自他、與貪瞋等煩惱相應、能障害聖道等。

 

       2) 分類

       有漏善、無漏善。有漏善為未斷煩惱之世間善,包括五戒、十善等,依此能招未來樂之果報。有漏善與法性無相之理相異,為取自他之差別相所修之有相善,故亦稱相善。無漏善則為斷除煩惱之出世間善,依此並不招感未來之果報。此無漏善亦為得涅槃菩提之善。

 

       勝義善,涅槃;勝義不善,指生死法。生死中之諸法雖有善有不善,然皆以苦為自性,極不安隱,即由真諦之實義,定不善之義,故稱勝義不善。

 

       止善,行善。定善,散善。世善,戒善,行善。

 

       3) 比較

① 世間善。凡夫善、人天善、顛倒善、虛偽善、不實善、雜毒善、有相善、有漏善、輪迴善。惡。

 

註:凡夫人天諸善,人天果報,若因若果,皆是顛倒,皆是虛偽,是故名不實功德。

印光:世間善業,不出輪迴。若對信願具足之往生淨業,則彼善業仍屬惡業。

大經:橫截五惡趣。

 

② 小乘善。羅漢善、小善、焦芽善、死善、失善。惡。

維摩詰經:二乘如焦芽敗種。

易行品:是名菩薩死,則失一切利。

往生論:大乘善根界,二乘種不生。

 

③ 大乘善。菩薩善、有上善。難。

 

④ 念佛善。佛善、無上善、絕對善、究竟善、圓滿善。滅惡善。易。

大經:其有得聞彼佛名號,歡喜踴躍乃至一念,當知此人為得大利,則是具足無上功德。

觀經:稱佛名故,於念念中,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。

要解:持名善根福德同佛。

要解:持名者光明壽命同佛。

疏:自餘眾行,雖名是善,若比念佛者,全非比較。

華嚴經.須彌頂上偈讚品:寧生地獄中,而得聞佛名;不願生天上,不得聞佛名。

 

       4) 結勸念佛

安樂集:

又復一切眾生,都不自量。
若據大乘,真如實相第一義空,曾未措心。
若論小乘,修入見諦、修道,乃至那含、羅漢,斷五下,除五上,無問道俗,未有其分。
縱有人天果報,皆為五戒十善,能招此報,然持得者甚希。
若論起惡造罪,何異暴風駃雨。
是以諸佛大慈,勸歸淨土:縱使一形造惡,但能系意專精,常能念佛,一切諸障自然消除,定得往生。何不思量,都無去心也!

 

 

3. 執持名號

       「聞說阿彌陀佛」,就是聽聞釋尊讚歎阿彌陀佛的國土、本佛、聖眾三種功德。

 

       釋尊讚歎阿彌陀佛的淨土,目的在於讓我們能夠往生這樣的淨土,但並不要求我們必須具有三昧神通;讚歎弟子,目的在於讓我們也成為阿彌陀佛的聖眾,但並不要求我們自修證入無生法忍;讚歎本佛,目的在於讓我們也能平等獲得無量光壽,究竟成佛,但並不要求我們三祇修福慧,百劫種相好。

 

       國土、佛身、聖眾,三種功德,收於一句名號,以此之故,釋尊教我們「執持名號」。

 

論:

三種成就,願心莊嚴,入一法句。

 

疏:

聞說阿彌陀佛,即應執持名號。

 

       國土入名號故,執持名號即是執持淨土廣大莊嚴;本佛入名號故,執持名號即是執持彌陀六十萬億真金身;聖眾入名號故,執持名號即是執持無量聲聞菩薩眾。

 

       名號含國土故,持名則十萬億外國土驟奔於眼前;名號含佛身故,持名則無量光壽身應聲而來現;名號含聖眾故,持名則無量聖賢眾雲集而擁護。

 

       譬如燈能攝光,以手持燈,光明隨燈而轉;名能攝德,一心持名,功德隨名而至。故稱名行者,圓獲光壽功德,優入涅槃報土,而比肩於上善聖眾。

 

要解:

阿彌陀佛是萬德洪名,以名召德,罄無不盡。故即以執持名號為正行,不必更涉觀想參究等行。至簡易,至直捷也。聞而信,信而願,乃肯執持。不信不願,與不聞等,雖為遠因,不名聞慧。執持則念念憶佛名號,故是思慧,然有事持理持。

 

4. 事持理持

要解:

事持者,信有西方阿彌陀佛,而未達是心作佛,是心是佛。但以決志願求生故,如子憶母,無時暫忘。理持者,信西方阿彌陀佛,是我心具,是我心造。即以自心所具所造洪名,為系心之境,令不暫忘也。

 

       天臺家通途義釋,令契實相妙理故,對治空談唯心不念佛故,誘進聖道行人入念佛故。善導系無此觀念,約義可是事持。為攝下凡,專約平實事相發揮,不重玄理,然更勝進。

 

       一由機邊理事分張,故別說理持事持;一由佛邊全事即理,故說「理事相應,定散隨機」。

 

疏:

經能持法,理事相應,定散隨機,義不零落;能令修趣之者,必籍教行之緣因,乘願往生,證彼無為之法樂。

 

 

5. 本願稱名

       善導大師解釋念佛,都是以《無量壽經》第十八願為標準,專顯彌陀願力,少談眾生心性。三經皆本願稱名。

 

疏:

言弘願者,如《大經》說: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,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也。

一心專念彌陀名號……是名正定之業,順彼佛願故。

望佛本願,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。

 

法事讚:

上盡一形至十念,三念五念佛來迎;
直為彌陀弘誓重,致使凡夫念即生。

 

       本願稱名,為淨土宗根本特色、根本基礎。參《淨土宗之特色》。

 

 

6. 稱名如實修行

論:

稱彼如來名,如彼如來光明智相,如彼名義,欲如實修行相應故。

 

       1) 下劣凡夫憑自力無如實修行

① 如,契合。實,實相。契合實相而行,謂之如實修行。

② 初地以上之菩薩,證真如而起行。

③ 法藏菩薩之修行。

 

《註》上:

從菩薩智慧清淨業起,莊嚴佛事,依法性入清淨相,是法不顛倒、不虛偽,名為「真實功德」。云何不顛倒?依法性,順二諦故。云何不虛偽?攝眾生入畢竟淨故。

 

④ 極樂菩薩之修行。

《註》下:

觀彼菩薩有四種正修行功德成就,應知。

 

       真如是諸法正體。體如而行,則是不行;不行而行,名如實修行。

       體唯一如,而義分為四。是故四行,以一「正」統之。

 

⑤ 凡夫無如實修行。

《註》上:

從有漏心生,不順法性。所謂凡夫人天諸善、人天果報,若因若果,皆是顛倒,皆是虛偽,是故名「不實功德」。

 

《安樂集》:

真如實相,第一義空,曾未措心。

 

《疏》:

雖起三業,名為雜毒之善,亦名虛假之行,不名真實業也。

 

⑥ 欲如實修行相應故。雙顯二意:稱名即能如實修行相應,不稱名即不能如實修行相應。相應者,相應於實相。

 

       2) 稱名即是如實修行

 一由如彼如來光明智相。如,契合,相應,隨順。彼如來光明智是何等相?

 

《註》

佛光明是智慧相,能除十方眾生無明黑暗。

 

《小經》:

彼佛光明無量,照十方國無所障礙,故名阿彌陀。

 

《觀經》:

光明遍照十方世界,念佛眾生攝取不捨。

 

善導:

彼佛光明無量,照十方國無所障礙,唯觀念佛眾生攝取不捨,故名阿彌陀。

但有專念阿彌陀佛眾生,彼佛心光常照是人,攝護不捨;總不論照攝餘雜業行者。

佛光普照,唯攝念佛。

一一光明相續照,照覓念佛往生人。

不為餘緣光普照,唯覓念佛往生人。

唯有念佛蒙光攝,當知本願最為強。

 

總上,略說九種相:

① 本願相

② 無量相

③ 無礙相

④ 相續相

⑤ 遍照相

⑥ 唯覓念佛相

⑦ 唯攝念佛相

⑧ 攝取不捨相

⑨ 除無明黑暗相

 

本願是因相,餘八為果相。

果相中,無量為體;餘七為用。

用相中,無礙為總,餘六為別。

前四,約法攝機功能;後二約機受法得益。

攝取不捨約此土,現生護念,臨終來迎。

 

       除無明黑暗通二土,此界滅其果縛,破疑除罪,令業消智朗,明信佛智;往生滅其本因,究竟除滅一切無明煩惱,成無上正覺。

 

以光明名號攝化十方,但使信心求念。

門門不同八萬四,為滅無明果業因。

利劍即是彌陀號,一聲稱念罪皆除。

微塵故業隨智滅,不覺轉入真如門。

 

        一由如彼名義。名義,佛名所具之功能德用。彼如來名是何等義?

 

《註》:

① 彼無礙光如來名號,能破眾生一切無明,能滿眾生一切志願。

② 名即法。

③ 阿彌陀如來方便莊嚴真實清淨無量功德名號。

④ 如來是實相身,是為物身。

 

善導:

① 言南無者,即是歸命,亦是發願迴向之義;言阿彌陀佛者,即是其行。以斯義故,必得往生。

② 若我成佛十方眾生,稱我名號下至十聲,若不生者不取正覺。
彼佛今現在世成佛,當知本誓重願不虛,眾生稱念必得往生。

③ 一心專念彌陀名號,行住坐臥,不問時節久近,念念不捨者,是名正定之業,順彼佛願故。

④ 彌陀世尊本發深重誓願,以光明名號攝化十方,但使信心求念,上盡一形,下至十聲一聲等,以佛願力,易得往生。

 

要解:

阿彌陀佛是萬德洪名,以名召德,罄無不盡。

 

略說阿彌陀佛名義如下:

① 願成不虛。
② 名即是體。
③ 名即實相。
④ 名即光明。
⑤ 名具萬德。
⑥ 名號度生。
⑦ 破暗滿願。
⑧ 信行一體。
⑨ 願行具足。
⑩ 稱念必生。

 

       3) 雖稱名而不如實修行

       雖稱名而不如彼佛光明智相,不如彼名義,即非如實修行相應。總說即是疑雜二字。

 

註:

不如實修行,與名義不相應。不知如來是實相身,是為物身。
又有三種不相應,一者信心不淳,若存若亡故;二者信心不一,無決定故;三者信心不相續,餘念間故。
此三句,輾轉相成:以信心不淳,故無決定;無決定,故念不相續。亦可念不相續,故不得決定信;不得決定信,故心不淳。
與此相違,名如實修行相應。是故論主建言「我一心」。

 

7. 無樣為樣 白木念佛 捨離我心 稱名方法

 

8. 稱名勝易

導師之後,弘淨教者,無不力唱稱名,顯其勝易。

 

要解:

1) 原夫諸佛憫念群迷,隨機施化。雖歸元無二,而方便多門。然於一切方便之中,求其至直捷、至圓頓者,則莫若念佛求生淨土。又於一切念佛法門之中,求其至簡易、至穩當者,則莫若信願專持名號。

 

2) 持名一法,普被三根,攝事理以無遺,統宗教而無外,尤為不可思議也!

 

3) 執持名號,既簡易直捷,仍至頓至圓。以念念即佛故,不勞觀想,不必參究,當下圓明,無餘無欠。上上根不能踰其閫,下下根亦能臻其域。其所感佛,所生土,往往勝進,亦不一概。可謂橫該八教,豎徹五時。所以徹底悲心,無問自說,且深歎其難信也。

 

4) 持名一法,收機最廣,下手最易。方便中第一方便,了義中無上了義,圓頓中最極圓頓。清珠投於濁水,濁水不得不清;佛號投於亂心,亂心不得不佛。

 

5) 信願持名一法,圓收圓超一切法門。

 

6) 持名者,光明壽命同佛無異。

 

       欲挽禪觀歸入念佛,委曲說。不勞、不必、往往、不一概。權順彼心觀為宗故。

 

 

9. 「正雜分判」及「念觀廢立」

疏:

次就行立信者,然行有二種:一者正行,二者雜行。
言正行者,專依往生經行行者,是名正行。何者是也?
一心專讀誦此《觀經》、《彌陀經》、《無量壽經》等。
一心專注思想、觀察、憶念彼國二報莊嚴。
若禮,即一心專禮彼佛。
若口稱,即一心專稱彼佛。
若讚歎供養,即一心專讚歎供養。
是名為正。
又就此正中,複有二種:
一者一心專念,彌陀名號,行住坐臥,不問時節久近,念念不捨者,是名正定之業,順彼佛願故。
若依禮誦等,即名為助業。
除此正助二行以外,自餘諸善,悉名雜行。
若修前正助二行,心常親近,憶念不斷,名為無間也。
若行後雜行,即心常間斷,雖可迴向得生,眾名疏雜之行也。

上來雖說定散二門之益,望佛本願,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。

 

為法門建立,正直說。直顯彼佛本願故。

正助之外悉雜行,專念獨名正定業。

定散二門望佛願,意在眾生專稱名。

 

1) 一明往生行相,二判二行得失。

2) 往生行相,一正行,二雜行。

3) 正行,先開為五,後合為二。

4) 正雜之界說。以往生極樂為准。如依目的地說方向偏正,據人種論發色純雜。

5) 五正行之次第、範圍、意義。

 

① 必讀誦(聽聞)為先;隨讀隨觀;觀聞生信,禮敬稱名;業成感恩,讚歎供養。

 

② 不止四,不及六。

 

③ 疏觀經故,觀經為先,說「此」,觀佛三昧為宗,禮、稱、讚用「若」。

 

④ 五個一心專。專即正,正即專。

 

⑤ 通論三經皆含五正行,別說小經讀誦,觀經觀察,大經稱名。

 

⑥ 又通五部皆含五正行,別說事讚讀誦,觀念門觀察,禮讚禮拜,般舟讚供,疏稱名。

 

6) 正助二業。

① 念佛三昧為宗。故說一者,不說二者,略作「若依禮誦等」。

 

② 正定業,直接因之行。助業,間接因之行。

 

③ 正定業,正選定之業、正決定之業。

 

④ 何以稱名獨為正定業?順彼佛願故。

 

⑤ 正定業,對雜散業。依法立名,不依行者心境。
稱名,雖是散心,名正定業。餘行,雖定心,亦是雜散業。
如乘船,雖心慌意亂,必定得度;自渡,雖心定神閑,未必得度。
舉凡一切甚深禪定,甚深開悟,發菩提心,廣行六度,雖皆可貴,倚之往生,貶為雜散,未名正定。因一者自力,一者佛力,豈可並論乎!
望佛願意,唯勸正念稱名,往生義疾,不同雜散之業。
自餘眾行,雖名是善,若比念佛者,全非比較也。

 

⑥ 正,對邪。定,對不定。凡夫眾生,若不念佛,皆是邪業;縱修餘善回願,往生不定。若能念佛,即入正定,佛力增上,破諸邪業。
眾生稱念,即除多劫罪;命欲終時,佛與聖眾自來迎接,諸邪業系無能礙者,故名增上緣。

 

⑦ 助業,助成正定業。四者為警惕懈怠,策勵精進念佛,助發其念佛之心以行稱名之方法,故稱助業。

 

⑧ 此四助業亦稱同類助業。相對於此,若是發菩提心、出家等為五正行以外之諸行,則稱異類助業。

 

7) 五種雜行。無量雜行。雜行亦入淨土行。雖疏於正行,尤親於不求生之餘行。

 

8) 五番相對。

① 親疏對。
修雜行者,三業與佛常相捨離,故名疏行。
眾生起行,口常稱佛,佛即聞之;身常禮敬佛,佛即見之;心常念佛,佛即知之。眾生憶念佛者,佛亦憶念眾生,彼此三業不相捨離,故名親緣也。

 

② 近遠對。
修雜行,與阿彌陀佛遙遠。

眾生願見佛,佛即應念現在目前,故名近緣也。
行者正稱名時,彼彌陀即遣化眾,應聲來現。(下品上生釋)
彌陀在空而立者,但使回心正念,願生我國,立即得生。

 

③ 無間有間對。
正行於彌陀憶念不間斷,雜行憶念常間斷。

 

④ 迴向不迴向對。
修正助二行者,縱然不別用迴向,自然成往生業。修雜行者,必用迴向之時成往生因,若不用迴向之時,不成往生因。



今此觀經中,十聲稱佛,即有十願十行具足。云何具足?言南無者,即是歸命;亦是發願迴向之義。言阿彌陀佛者,即是其行。以斯義故,必得往生。

 

⑤ 純雜對。
正助二行,是純極樂之行。雜者,非純極樂之行,通於人天、三乘及十方淨土。

 

9) 就行立信次第。先正雜二行,就正行立信;次正助二業,就正定業立信。

 

10) 三福為是雜行,為是正行?

 

11) 雜行之意義。

① 調熟眾機。積福修善,增長慈心,謙下柔軟,向機深信。

② 回入念佛。漸能明信佛智,而發三心,歸入念佛。

③ 結緣果遂。

 

12) 既入正定業,向所助業、雜行,失其助雜之相,統入一味,念佛體內之行。比如隨王出征,皆稱王師。亦如主人一人,隨從多人。

 

13) 何故觀佛也是助業?

 

14) 只修正定業,不修助業,可否?

 

 

10. 專修念佛與奉行諸善

1) 專修念佛是非排斥餘行餘法門?

2) 是否不修餘行餘法門?

3) 是否不得學餘經?

4) 如何看待念佛人之行餘善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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