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慧淨法師 經證.祖傳 《小經》要文善導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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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證.祖傳
《小經》要文善導釋

前 言

       《阿彌陀經》(簡稱《小經》)是淨土三經之結經,亦即淨土宗結論之經,於淨土宗之重要性不言可知。

 

       此《經》大意有三:一、目標;二、方法;三、證明。一、目標,首先讚歎極樂莊嚴,以勸眾生往生。二、方法,接著說明只要念佛,必定往生極樂。三、證明,最後十方恆沙諸佛,同聲證明護念。

 

       此《經》文字僅有一千八百五十八個字,既是文簡義豐,亦是簡短普及,總結定論。

 

       此《經》是淨土三經之結經,故言簡意賅,總結淨土宗之「正機、要法、勝益」。

 

       此《經》顯示釋尊及諸佛的本懷,以救度惡世凡夫為「正機」,以專稱彌陀佛名為「要法」,以往生彌陀淨土速證菩提為「勝益」。

 

       此《經》係佛無問自說之經,更是佛出世本懷之經,亦是十方諸佛護念之經。諸佛出世之目的,眾生成佛之要法,唯在此經。

 

       此《經》明萬佛歸於彌陀一佛,六方恒河沙諸佛共讚阿彌陀一佛。《大經》說阿彌陀佛是「諸佛之王,光中極尊」。

 

       此《經》明萬法歸於淨土一法,是《華嚴》奧藏,《法華》秘髓。

 

       此《經》明萬行歸於念佛一行,餘一切行為少善根,唯念佛一行是多善根,是一切諸佛之心要,菩薩萬行之司南。

 

       此《經》是正直捨權,唯說念佛,不說諸法諸行等權教之經。

 

       此《經》說明只要專稱彌陀佛名,即是多善根、多福德,必定往生彌陀淨土,獲得一生補處。

 

       此《經》是難信之經與難說之經。因其方法簡易,境界高超,五濁惡世之凡夫難以直下相信。

 

       此《經》是唯有佛與佛方能互知的境界,餘皆不知,《大經》說「二乘非所測,唯佛獨明瞭」。

 

       此《經》自古以來列為佛門早晚課課誦之經,因其三根普披,利鈍全收,萬修萬人去之故。

 

       此《經》古來多有高僧大德為之註解闡釋。其中,以彌陀化身之淨土宗宗祖善導大師的解釋,最為純正、簡要、明瞭;文不玄奧,義無枝蔓,任誰一看,都能一目瞭然,知其意義。

 

       此《經》善導大師之釋書,有《彌陀經義》與《法事讚》二書,前者可惜早已迭失,後者是以讚偈的體材作為大義的發揮。

 

       此《經》善導大師甚為重視,大師曾書寫此經廣宣流布,其數高達十萬卷,並畫其相令人欣慕。據《續高僧傳》及《瑞應刪傳》說:「寫《彌陀經》十萬卷,畫淨土變相三百幅;士女奉者,其數無量。」現在日本京都龍谷大學圖書館收藏有一本大師真蹟的《阿彌陀經》,此書是一八九九年大谷探險隊在中國新疆吐魯番所發掘。大師之真蹟進而流布到當時的西域地方,其教化之廣,令人驚歎。

 

       此《經》的重要核心之文,善導大師之著作有很多簡要明瞭之釋,謹摘錄如下:

 

壹、《小經》要文:

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,得生彼國。
若有善男子、善女人,聞說阿彌陀佛,執持名號,
若一日、若二日、若三日、若四日、若五日、若六日、若七日,一心不亂。
其人臨命終時,阿彌陀佛,與諸聖眾,現在其前。
是人終時,心不顛倒,即得往生,阿彌陀佛,極樂國土。

 

貳、善導大師解釋:

一、《法事讚》(善全四三七頁)釋言:

極樂無為涅槃界,隨緣雜善恐難生;
故使如來選要法,教念彌陀專復專。
七日七夜心無間,長時起行倍皆然,
臨終聖眾持華現,身心踴躍坐金蓮。
坐時即得無生忍,一念迎將至佛前,
法侶將衣競來著,證得不退入三賢。

 

二、《法事讚》(善全四五○頁)釋言:

如來出現於五濁,隨宜方便化群萌;
或說多聞而得度,或說少解證三明。
或教福慧雙除障,或教禪念坐思量;
種種法門皆解脫,無過念佛往西方。
上盡一形至十念,三念五念佛來迎;
直為彌陀弘誓重,致使凡夫念即生。

 

三、《觀經疏.玄義分》(善全四八頁)釋言:

若有善男子、善女人,聞說阿彌陀佛,即應執持名號,一日乃至七日,一心願生;
命欲終時,阿彌陀佛,與諸聖眾,迎接往生。

 

四、《觀經疏.定善義》(善全二○五)釋言:

眾生稱念,即除多劫罪;
命欲終時,佛與聖眾,自來迎接;
諸邪業繫,無能礙者,故名增上緣也。

 

五、《觀經疏.定善義》(善全二○五)釋言:

自餘眾行,雖名是善,若比念佛者,全非比較。

 

六、又釋言(善全二○六頁):

《彌陀經》中,一日七日,專念彌陀名號得生。

 

七、《觀經疏.散善義》(善全二四五頁)釋言:

又決定深信《彌陀經》中,十方恒沙諸佛,證勸一切凡夫,決定得生。

 

八、又釋言(善全二五○頁):

《彌陀經》中說,釋迦讚歎極樂種種莊嚴,又勸一切凡夫,一日七日,
一心專念彌陀名號,定得往生。

 

九、又釋言(善全二五○頁):

一切凡夫,不問罪福多少,時節久近,
但能上盡百年,下至一日七日,
一心專念,彌陀名號,定得往生,必無疑也!

 

十、又釋言(善全二五一頁):

一心專念,彌陀名號,行住坐臥,不問時節久近,
念念不捨者,是名正定之業,順彼佛願故。

 

十一、又釋言(善全二六三頁):

上盡一形,下至一日、一時、一念等;
或從一念十念,至一時、一日、一形。
大意者:一發心以後,誓畢此生,無有退轉,唯以淨土為期。

 

十二、《觀念法門》(善全三四四頁)釋言:

若有男子、女人,七日七夜,及盡一生, 一心專念,阿彌陀佛,願往生者;
此人常得六方恒河沙等佛,共來護念,故名《護念經》。

 

十三、又釋言(善全三五五頁):

若有男子、女人,或一日、七日,一心專念彌陀佛名。
其人命欲終時,阿彌陀佛與諸聖眾,自來迎接,即得往生西方極樂世界。

 

十四、又釋言(善全三六○頁):

一切造罪凡夫,但迴心念阿彌陀佛,願生淨土;
上盡百年,下至七日、一日,十聲、三聲、一聲等;
命欲終時,佛與聖眾,自來迎接,即得往生。

 

十五、《往生禮讚》(善全四七九.四八○頁)釋言:

念念相續,畢命為期者,十即十生,百即百生。
若欲捨專修雜業者,百時稀得一二,千時稀得三五。
但使專意作者,十即十生;
修雜不至心者,千中無一。

 

十六、又釋言(善全五二九頁):

彌陀身色如金山,相好光明照十方;
唯有念佛蒙光攝,當知本願最為強。
六方如來舒舌證,專稱名號至西方;
到彼華開聞妙法,十地願行自然彰。

 

十七、又釋言(善全五三九頁):

若有眾生,聞說阿彌陀佛,即應執持名號,
若一日,若二日,乃至七日,一心稱佛不亂;
命欲終時,阿彌陀佛,與諸聖眾,現在其前;
此人終時,心不顛倒,即得往生彼國。

 

十八、又釋言(善全五四○頁):

若有眾生稱念阿彌陀佛,若七日及一日,下至十聲,
乃至一聲、一念等,必得往生。

 

十九、《般舟讚》(善全五四六頁)釋言:

瓔珞經中說漸教,萬劫修功證不退;
觀經彌陀經等說,即是頓教菩薩藏。
一日七日專稱佛,命斷須臾生安樂;
一入彌陀涅槃國,即得不退證無生。

 

二十、又釋言(善全五七○頁):

一切善業迴生利,不如專念彌陀號,
念念稱名常懺悔,人能念佛佛還憶。

 

二一、又釋言(善全五七六頁):

萬行俱迴皆得往,念佛一行最為尊,
迴生雜善恐力弱,無過一日七日念。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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