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慧淨法師 淨土宗教理(二) 念佛與佛 機法一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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淨土宗教理(二)
念佛與佛 機法一體
念佛與佛 機法一體
       念者今心,現在之心,時時之心。念者感也,能念所念,感應道交。

       念者戀也,如戀情人,日夜不忘。念者粘也,生佛相粘,一體不離。

       念者憶也,如子憶母,時時在懷。念者稱也,本願稱名,凡夫入報。

       此即「信受彌陀救度、專稱彌陀佛名、願生彌陀淨土」,與佛親近、與佛一體,猶如水乳交融,所謂「機法一體」。

 

    

 

一、 往生正覺,機法一體

       《大經》第十八願言:

設我得佛,十方眾生,至心信樂,欲生我國,乃至十念;
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。唯除五逆,誹謗正法。

 

如何之彌陀乎?發十念之悲願,攝取十方之眾生;
如何之眾生乎?稱六字之名號,得遂三輩之往生。
永劫之修行是為誰乎?功讓未來之眾生;
超世之悲願又何意乎?志賜末法之我等。
若不能使眾生往生,彌陀即不能成正覺;
若能夠使眾生往生,彌陀才能夠成正覺。
眾生若不能往生,彌陀豈能成正覺?
彌陀若已成正覺,眾生豈不能往生?
彌陀之正覺,依眾生之往生而定;
眾生之往生,依彌陀之正覺而定。
彌陀之正覺,為眾生之往生而成;
眾生之往生,由彌陀之正覺而成。
彌陀之正覺,成為眾生往生之功德;
眾生之往生,依靠彌陀正覺之功德。
彌陀既已成正覺,眾生歸命必往生;
彌陀雖已成正覺,眾生不歸不能生。
若不生者之誓可知;不取正覺之言無限。
眾生之往生與彌陀之正覺,彼此互相依靠,機法一體不離。
「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」之彌陀既成正覺,即是成就我之往生。信知此理,一心歸命,即與佛一體,自然往生。

 

 

二、 身心功德,機法一體

       《觀經》言:

諸佛如來是法界身,入一切眾生心想中。

 

       此是「反顯法」,且以十方諸佛反顯彌陀一佛,彌陀是諸佛之王,專念彌陀一佛,即是齊念十方諸佛。念彌陀一佛容易,念十方諸佛困難。

 

       《觀經》言:

光明遍照十方世界,念佛眾生攝取不捨。

 

此是「直接法」,唯舉彌陀一佛攝取不捨,非十方諸佛。
佛之法界功德,全部融入念佛人身心之內。
佛之遍照光明,唯在攝取念佛人終生不捨。
佛入念佛人,佛在念佛人心內;
佛攝念佛人,念佛人在佛心中。
佛入我心,我入佛心;眾生身心,與佛功德,彼此互相容融,機法一體不離。
如火燒木,一體不離。木喻念佛眾生,火喻攝取光明。


       曇鸞大師《往生論註》言:

火從木出,火不離木;不離木故,則能燒木;木為火燒,木則為火。

 

 

三、 生佛三業,機法一體

       善導大師《觀經疏》言:

口常稱佛,佛即聞之;
身常禮敬佛,佛即見之;
心常念佛,佛即知之。
眾生憶念佛者,佛亦憶念眾生。
彼此三業,不相捨離,故名「親緣」也。

 

彌陀憶念眾生,眾生憶念彌陀,彌陀與眾生,眾生與彌陀,彼此常相親近,機法一體不離。
親緣——父精母血故親,非此則不親,天性自相關。
母豈不愛子,子豈不愛母,因迷而隔,因悟而親。
信知此理,自然母子相親,心心相印,函蓋相合。
眾生不知之時,彌陀已備;眾生未求之時,彌陀已給。
信知此理,慚愧感恩,天性自然,憶佛念佛,念念不捨。
如失子認父,如浪子歸家。非感恩,非不感恩;如「謝謝」二字,謝謝母親與謝謝外人,其心迥異,天性自然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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