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來在法義上出現了不同的見解,在這種因緣下,我寫下了《〈觀經四帖疏〉四重判》和《〈觀經〉教眼》這兩篇文章。很感恩這種因緣,雖然這兩篇文章都是本門重要的教理教義,可是如果沒有這種特殊的因緣,很難把它們整理出來。我想,這種不同的聲音對於我們瞭解大師的思想有增上緣的作用。大師的思想回歸本土的時間還不長,還缺乏專門的研究,所以有不同的見解是正常的。通過整理這兩篇文章,可以讓我們對整個《觀經四帖疏》的脈絡,尤其是善導大師要弘二門判的深旨,有進一步的梳理。通過這樣的梳理,心中對《觀經疏》的脈絡更清晰,對祖師的教法更加景仰,而且更加法喜充滿、信心飽足。這些都是我們要感恩之處。
當然,在辨析法義的時候,難免有所褒貶,甚至有所破立,這樣好不好呢?按說是有點不太好,因為如果分寸掌握不好,有可能要為此傷和氣,有褒有貶,肯定就會指向一定的人、事。但是也沒有辦法,因為事關法義,不辨清楚也是不現實的。一般不挑起這個話題,現在既然有了,總要把它說明白。
下面三點可以讓我們掌握破立的分寸。
第一,立正不破邪,正立邪自破。
邪就是不正確,倒不是說邪惡。在表達法義的時候,這是一種方法,就是把正確的法義宣傳出來,不破斥邪。正的立起來了,那麼邪的、不正確的自然就破除了。就像光明來了,暗自然就破了。當然,這是在風平浪靜的情況下。有時候立正難免會出現不同的聲音,還是要給出答覆。有這種觀念就好。
第二,破其法而敬其人。
善導大師對諸師都是很尊重的,稱他們為「諸師」,但諸師的觀點大師是不認同的。比如說淨影寺的慧遠大師,他判上品上生是四地到七地的菩薩,判得很高。善導大師當然不同意,所以在「和會門」中用了很長篇幅來說明根本,就是凡夫為本,說此十六觀門「定為凡夫,不為聖人」。然後對於「別時意」加以破斥,對於「凡夫不能往生報土,只能到化土」的觀點也統一加以楷定與破斥。這就是破其法。但是對於諸師本人還是比較尊重的,因為大家都是為法門,都是為了憐憫眾生;不過立場不同,所以見解不一樣,每個人所化導的一類眾生的根機也不一樣。如果從宗學的理論建立來講,有正誤的分辨;如果從眾生的感覺來說,有的人或許是這一類的根機,跟他相應的也要有所引導。從主觀上來說,大德法師們都是為了弘揚淨土,為了彰顯極樂淨土的殊勝,希望引導眾生去往生,所以他們的心意都是很好的,在事功方面也有他們的作用。比如蓮池大師,還有其他一些祖師大德,甚至不是淨土宗系列的,而是他宗他派的,天台的、華嚴的,大家都來弘揚淨土。他們的觀點當然和善導大師不一樣,但是也有他們的作用,那就是引導本門的人歸入淨土,也就是屬於要門的分齊,還是有效果的。所以從古到今都這樣。
在今天這個時代,大家都在弘揚淨土,我們不能指望別人的觀點和我們完全一致,也不能指望別人對善導大師的理解和我們完全一樣,這可能永遠達不到;但大家都可以來說明,讓學的人可以有一個辨別、瞭解。總之,為佛法做事都值得肯定、值得尊重。如果對這樣的人我們不尊敬,那我們尊敬誰呢?在末法時代能夠專選淨土法門指導眾生往生,不管是要門還是弘願,甚至不管是正行還是雜行,功德都是很大的。
第三,要避免自我矜誇、自我高慢。
任何時候只要違背了機深信,就違背了我們自己的宗旨,因為我們這個法門講機法兩種深信。如果違背了機深信,自己把自己抬得很高,就自相矛盾了。那就不要去講法了,自己就倒掉了。
我們講法不是我們自己有智慧,我們智慧不如人、德行不如人。那我們為什麼講話這麼肯定呢?這是因為順承了祖師和善知識的教化恩德,貴在有傳承。有傳承,利益就非常明顯。傳承就像是在長江邊上取水一樣,取江水很容易,打一桶是一桶,打一缸是一缸。那麼如果沒有傳承、靠自己去悟呢?就好像自己打井一樣,往底下打,打一百米,打一百五十米,打個深井,我們能打得到嗎?人家可能還能打一百米,我們打一米就打不動了,我們根本就不是那個根機。我們為什麼能一桶又一桶地打到水呢?因為我們在長江邊上。傳承就像江水一樣,是一個源流不斷的法脈,取之不盡,用之不竭。如果靠自己開悟,就是悟得自己的心地、心田,就像在地上打井一樣,一直往下追蹤,那也能夠得到水,不過水的量和長江是不好比的;而且只有自己得到利益,別人打不出井就得不到。所以我們不是智慧和德行超過別人,只是因為有傳承,就不一樣。
如果換一個角度來講,可能在某種因緣下,其實人家就是我們,我們就是人家,他就是我,我就是他,因為世間眾生相就是這樣的。什麼是「他」?什麼是「我」?在這種情況下就叫「我」,你認為「這就是我」,就像西紅柿長在這裡就是「我」,換那個地方就是「它」。所以眾生無所謂他、你、我,各種見解都有它的因緣。
下面講法義之爭的「七要七不要」。
第一,正面應對不迴避;第二,平和理性不情緒;第三,知錯立改不護短;第四,傳承清淨不混融;第五,宗旨明確不含糊;第六,堅守立場不鄉愿;第七,慎思明辨不盲從。
第一,正面應對不迴避。
法義之爭是難免的,隨著弘法的推展、推進,出現不同的認識、見解,必然就有爭論,這是沒法迴避的,除非不開口講話。既然要弘法,就要把正確的法義宣傳出來。
但是眾生的心都是很執著的,把真實的法義弘揚出來,不可能所有的人都鼓掌,一定會有衝撞,一定會有激盪,也一定會有質疑、反彈的聲音,這就是所謂的爭論,所以沒辦法迴避。同時,也不需要迴避。為什麼?因為這正是我們弘法的機緣展現出來了,所以可以把這種質疑、爭辯的聲音視作佛恩因緣,是佛的恩德加持才會這樣。不管對方出於什麼立場、什麼情感、什麼因緣,他這樣說,都是乘佛威神。如果不是乘佛威神,那我們就不可能有這種局面,甚至魔王來擾亂佛法都是乘佛威神。經典上說,因為有佛法的存在,激動了魔,他才會這樣,不然的話他夠都夠不著。
所以,要把不同的聲音視作佛恩因緣——都是佛的恩德,而且是一種因緣。
是因緣就無所謂,它是空性的。我們就要很好地利用佛恩的因緣來展開教化的事業。真理是越辨越明的,我們也不必故意迴避,否則就是把大好的佛恩因緣廢棄了。
這是「正面應對不迴避」。那麼怎麼應對呢?
第二,平和理性不情緒。
這非常重要。「平」是平常、平淡。要和平、和氣,有理性,不要情緒化。一旦失去平和,所見一定不真,見解就要打折扣了,就不真實。我們在弘揚祖師的教義時,如果心很不平和,即使所說的話是不錯的,人家聽起來也不會很順。所以內心真正的平和很重要。當然,這和涵養、修行,和我們對法義的理解、對機深信、對彌陀的仰靠都很有關係,這是一輩子的學問。
初學的人難免有時候有情緒,這是可以看得出來的。一旦落入情緒,比如我們爭論法義,本來是為法義、為真理在辯,真理越辯越明;可是說來說去就開始帶情緒了,甚至有怒火了,覺得「我怎麼樣,你怎麼樣」,這時候就跑題了。一旦落入情緒,就是為自己而辯,並非為真理而辯;因為真理是沒有「我」的,真理不會說「我要你幫我辯」,真理是很平淡、很平常的。
俗話說「有理不在言高」。那為什麼我們有時候會聲音很高?可能是情緒化了,聲音壓過人家。沒理了才這樣,聲音拔得很高;有理時說話輕輕地一句就可以了。所以,有力量的人就是掌握了真理,可是他很沉默,或者很平靜地表達,這就是有底氣、有力量的表現。
還有句俗語說「得理還需饒人」,你真的得理了,也不要一直把對方逼到牆角。理是大家共同的,不是私人的東西,不是把理當作鎯頭,用來砸人。理是大家共同得利,真理就是光明。
第三,知錯立改不護短。
在爭論法義的時候,如果知道自己錯了,就要立即改正,不要護短。真理顯明出來,我們就要感恩對方,因為真理是大家共同的老師。如果護短,等於自絕於真理之外。如果有錯誤,那就要立即改正,而且感謝對方,這就是客觀的態度。
第四,傳承清淨不混融。
在爭論法義的時候,一定是以經典教言、以祖師論著為依據的,也不需要混合、融通。為什麼呢?因為這不是我們的智慧所能達到的。佛智難思,佛的智慧、祖師的解釋是難思量的,不需要再加入我們個人的東西去混融它,否則可能會弄巧成拙,反而壞事。
這也是為了自利利他:我們自己得利益,是依清淨的傳承;也依這樣清淨的傳承宣傳阿彌陀佛的教義,讓別人得利益。比如說正行和雜行,有的人就不敢說,也不願意說,怕說了以後得罪人,然後就開始修飾,這樣就不好。我們依傳承來講,因為善導大師是有智慧的,他既然這樣講,一定有他的道理。
再比如說「阿彌陀佛無條件的救度」,有人也不敢講,說這樣講不好:「『無條件的救度』,有人聽了造惡怎麼辦?」這都是根據自己的人情在融混,加了些自己的東西。我們不需要這樣,阿彌陀佛比我們慈悲,比我們有智慧,他這麼說我們就這麼說。
善導大師的解釋比我們強得多,對於「唯除五逆、誹謗正法」,大師解釋說是抑止義,那我們就說是抑止義。善導大師在很多地方解釋第十八願的時候,把「唯除五逆、誹謗正法」八個字略而不釋,以顯示攝取門之意,那我們也就略而不釋。「唯除五逆、誹謗正法」八個字不要了,你不能說這是斷章取義,難道善導大師也是斷章取義嗎?大師是要表明什麼呢?是要表明「五逆之與十惡,罪滅得生;謗法闡提,回心皆往」。抑止義是暫時性的,永恆的還是要攝取。所以抑止是一種方便,攝取才是真實。這些都不要依我們自己的想法。善導大師的五部九卷中引用第十八願文,除了在講《觀經》下品下生的抑止門提到,其他地方幾乎都不提這八個字,這有特別的義理在當中。
我們學法就要傳承清淨,不要混雜,這是必然的要求。淨土宗在中國其實夠混雜的了,這是歷史的因緣,是眾生種種的因緣和合形成的局面。我們學法,如果沒有清淨傳承,那沒辦法;現在有這樣的清淨傳承,還是依清淨傳承。這方面我覺得密宗比較講究,這是有它的道理的。
第五,宗旨明確不含糊。
說就要說得很明白,不要說含含糊糊的話。說含糊的話是什麼意思呢?就是顯示自己圓融,其實讓人家聽起來感到糊塗,這就不好了。人家得不到利益,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說什麼。
第六,堅守立場不鄉愿。
「鄉愿」是《論語》裡的話,就是老好人的意思,你也好,我也好,大家都好,和稀泥,就怕得罪人。有的人就沒有一個佛法的定見。為什麼說要堅守立場呢?我們的立場要明白,要肯定:我們就站在阿彌陀佛他力本願的立場上來弘揚彌陀的無條件救度,這個立場是永不改變的。因為我們有定見、有明見、有正見,所以不會隨便改變。比如說,有一百個人,其中九十九人眼睛都不亮,甚至都是盲人;只有一個人眼睛是亮的,他看見紅花綠葉,他會因為別的人說是什麼顏色而改變嗎?不可能的,因為他看得非常清楚,非常確定,他不可能來和稀泥。他可以閉口不講話,但他心裡是明白的。
所以,我們弘揚佛法,弘揚淨土宗,如果得到定見,得到明見,得到正見,那麼決定不會隨風倒浪,說這個也對、那個也正確。有的人瞎圓融,混到一塊兒顯示他很圓融,其實自己眼睛也是盲的,還瞎眾生正眼;和稀泥,亂討好,就是怕得罪人,好像政治家搞選舉拉選票一樣,這就沒有必要了。我們是弘法的人,就要站在法的立場上正確地引導眾生。因為眾生是迷茫的,才需要弘法的人有正見、明見和定見來引導他們。怎麼可以像寓言裡的蝙蝠一樣,到鳥類那裡說它是鳥,到哺乳動物這邊又說它是哺乳動物,兩邊討好,到最後兩邊都不理它。有的人就是這樣的,他在佛法裡就是沒有定見,看哪邊風聲大,他就跟哪邊說話。
有定見的人,即使一萬個人不這樣說,自己也決定是這樣的,沒有錯。比如春天到了,看看周圍,看看人家,問人家「春天到了沒有」,都說還沒到。要是把雪扒開,裡面草芽都露出來了,但大地還是一片白雪皚皚,寒風呼嘯,肯定春天還沒有到;如果他看到柳樹都發芽了,花苞都出來了,即使一萬個人說大地看起來是一片蕭條,他也會說春天已經到了:這就是定見、明見和正見。我們弘揚這個法門,是大家都說好我們才去講嗎?不是的,是在大家不瞭解的時候,我們才有必要講,這才是我們的價值所在。
不以人情壞佛法,像前面講的那樣,是人情太多。我們應該不講人情,「寧願老僧墮地獄,不拿佛法做人情」。但這是不容易做到的,因為人都很虛偽,都靠人情來填飽自己的肚子,然後給自己找虛榮、找榮譽感,這是一般人避免不了的。要堅持真理,就一定要有勇氣,而且要有明見和定見。如果他糊塗沒看清楚,或者膽小不敢堅持,或者隨大流,他怎麼會不被人情所左右呢?
第七,審思明辨不盲從。
對於有些說法,我們要仔細分辨,不隨便信從。因為有些話似是而非,或者說這些話是在某種場景下所說的,當中有合理的成分,也有不合理的因素,我們不能一股腦兒把它吞下去。就像成語所說的「三人成虎」,以訛傳訛。什麼叫「三人成虎」呢?有人說大街上有隻老虎,「瞎扯,大街上怎麼會有老虎?」就把第一個人否定了;「大街上確實有隻老虎。」第二個人又這樣講,「真有嗎?」開始將信將疑了。這時候來了第三個人:「我也看到了,確實有隻老虎!」「哦,原來大街上真有老虎。」三個人一講,他就相信了。大街上是不可能有老虎的,但是三個人都這樣講,就相信了。也就是說,很多事情是錯誤的,但是張三講,李四講,王五講,甚至是某某大德講的,是有名望的人講的,「那就對了!」然後再聽聽、看看,別的大德也這麼講,「那肯定不錯!」這樣的人想要得到佛法的利益,那簡直是夢都夢不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