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——以法藏成佛事實為信之內容。
信必依他,非他不信,信已經存在的。
這個「信」,是以法藏成佛的事實,作為我們信心的內容。因為「信」不是我們內心自行產生的,必須要依靠外在,也就是以外在客觀的事實,作為我們內在的信心。
譬如說,象山社區有個「淨宗書院」,是因為淨宗書院是一個已經客觀存在的事實,所以自自然然就成為我們的信,我們不必假借任何的方法、任何的造作來產生這個信,我們如實地去領納、去肯定它,它就成為我們的信。
《第十八願講話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