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體來說,龍樹菩薩《易行品》以現生此土不退為立場,而曇鸞大師《往生論註》以往生彼土不退為目標,然而這二者並非敵對,而正可以互相發明。
首先龍樹菩薩為何以此土不退為立場?這是為了與聖道法門相對比,以顯出彌陀本願稱名之易行超勝。然則既然此土已臻不退,往生彼土不退更不待言。又所謂此土稱名不退,正是以往生彼土為背景,因稱名願生故,順彼佛本願,被彼佛光明攝取不捨,獲「即得往生,住不退轉」之益,往生之業事成辦,現生住於正定之聚。因此,《易行品》雖以此土不退為立論,仍以往生彼土為歸趣,故於〈彌陀章〉之讚偈中盛談往生彼土之事。
而曇鸞大師站在淨土門本有的立場,以凡夫處此濁染世界,無佛力住持,總為退墮敗壞之所,提倡稱佛名號,乘佛願力,往生彼清淨安樂國,即證不退,速疾成佛。然而這並不是說,稱名願生之人此土現生仍有退轉,反而是因為於此土已植不退因,獲不退身份,往生彼土即證不退果。故彼土不退實以此土不退為前提。比較而說,龍樹菩薩所說不退為此土、凡夫、因位之不退;曇鸞大師所說為彼土、聖者、證果之不退。因必致果,果必由因故,二者不違。
推曇鸞大師本意,亦以稱名願生之人,現生即入不退。
一由尊龍樹為本師,自不可違龍樹菩薩之教故。
二由淨土經證明顯故。如《無量壽經》有聞名得忍、聞名不退之願,《觀經》有攝取不捨、二聖為友之文,《阿彌陀經》說欲生彼國皆得不退轉,皆得往生。
三由因果相續道理。穢土假名人,淨土假名人,不得決定一,不得決定異。彼土克證不退果,實由此土現種不退因。
四由平生業成道理。既然平生之時往生之業事已經成辦,而往生必定成佛,則此土不退菩提自在其中。
五由佛力住持道理。稱名願生之人,順彼佛本願,蒙彼佛光明攝取,即乘彼佛願力,即受佛力住持,即入大乘正定之聚。
《論註》言:
彼安樂國土,莫非是彼阿彌陀如來正覺淨花之所化生。同一念佛無別道故,遠通乎法界之內皆為兄弟也。
以穢土念佛之人與安樂菩薩同稱兄弟,則此土不退菩提為顯然。
然為遮止止住此土不求往生之妄,故一部《論註》專從往生彼土不退一面立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