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慧淨法師 淨土宗教理(一) 淨土宗特色--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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淨土宗教理(一)
淨土宗特色--易
壹、 龍樹菩薩《易行品》
一、「難易二道判」之文:
佛法有無量門:如世間道,有難有易,陸道步行則苦,水道乘船則樂。
菩薩道亦如是:或有勤行精進;或有以信方便,易行疾至阿惟越致者。

 
二、「易行疾至」之偈:
若人欲疾至,不退轉地者,應以恭敬心,執持稱名號。

 
三、「本願稱名」之文:
阿彌陀佛本願如是:「若人念我,稱名自歸,即入必定,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是故常應憶念。」

 
四、「即入必定」之偈:
人能念是佛,無量力功德,即時入必定,是故我常念。

 
 
貳、 善導大師《五部九卷》
一、「易得往生」之文:
彌陀世尊,本發深重誓願,以光明名號,攝化十方,但使信心求念;
上盡一形,下至十聲、一聲等,以佛願力,易得往生。

但能上盡一形,下至十念,以佛願力,莫不皆往,故名易也。

 
二、「必得往生」之文:
若我成佛,十方眾生,稱我名號,下至十聲,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;
彼佛今現,在世成佛,當知本誓,重願不虛,眾生稱念,必得往生。

言「南無」者,即是歸命;亦是發願迴向之義。言「阿彌陀佛」者,即是其行。
以斯義故,必得往生。

若有眾生,稱念阿彌陀佛,若七日及一日,下至十聲,乃至一聲一念等,必得往生。

 
三、「定得往生」之文:
一者決定深信:自身現是罪惡生死凡夫,曠劫以來常沒常流轉,無有出離之緣。
二者決定深信:彼阿彌陀佛四十八願,攝受眾生,無疑無慮,乘彼願力,定得往生。

一切凡夫,不問罪福多少,時節久近,但能上盡百年,下至一日七日,
一心專念,彌陀名號,定得往生,必無疑也!

凡夫乘佛願力,定得往生。

 
四、「即得往生」之文:
一切造罪凡夫,但迴心念阿彌陀佛,願生淨土,上盡百年,下至七日、一日、
十聲、三聲、一聲等,命欲終時,佛與聖眾,自來迎接,即得往生。

 
五、「盡得往生」之文:
佛說一切眾生,根性不同,有上中下;隨其根性,佛皆勸專念無量壽佛名;
其人命欲終時,佛與聖眾,自來迎接,盡得往生。

 
六、「皆得往生」之文:
但能迴向,皆得往生。

人天善惡,皆得往生;到彼無殊,齊同不退。

 
七、「莫不皆往」之文:
一心信樂,求願往生,上盡一形,下收十念,乘佛願力,莫不皆往。

 

八、「回心皆往」之文:
以佛願力:五逆十惡,罪滅得生;謗法闡提,迴心皆往。

 

九、「五乘齊入」之文:
問曰:彼佛及土,既言報者,報法高妙,小聖難階;垢障凡夫,云何得入?
答曰:若論眾生垢障,實難欣趣;正由託佛願以作強緣,致使五乘齊入。

人天善惡,皆得往生;到彼無殊,齊同不退。

 
十、「百即百生」之文:
念念相續,畢命為期者,十即十生,百即百生。

若欲捨專修雜業者,百時稀得一二,千時稀得三五。
但使專意作者,十即十生;
修雜不至心者,千中無一。

 

十一、「唯明專念」之文:
《無量壽經》四十八願中,唯明專念彌陀名號得生。

 

十二、「正念直來」之文:
汝一心正念直來,我能護汝;眾不畏墮於水火之難。

 

十三、「正定業」之文:
一心專念,彌陀名號,行住坐臥,不問時節久近,念念不捨者,是名正定之業,順彼佛願故。

 

十四、「念佛延促」之文:
上盡一形,下至一日、一時、一念等;
或從一念十念,至一時、一日、一形。
大意者:一發心以後,誓畢此生,無有退轉,唯以淨土為期。


淨土宗台北弘願念佛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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淨土宗特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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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生業成  現生不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