善導大師《觀經疏》〈玄義分〉「凡夫入報問答」(《善導大師全集》第55頁)言:
此問答者,既許報土之義,或疑能生之機,故設此問答,以決判「凡夫入報」之理,並「楷定古今」之誤。
一、牒報身報土之義--彌陀是報佛,極樂是報土,如前所引教證理證甚明,所謂(《善導大師全集》第51頁):
二、領報法高妙之理--彌陀超世願行所成殊妙報土,高出地前教道之外,故云高妙。
《大經》「讚佛偈」(19頁)言:
《大經》「聖眾果德」(52頁)言:
彼佛國土,清淨安穩,微妙快樂,次於無為,泥洹之道。
《往生論》言:
無量壽佛,國土莊嚴,第一義諦,妙境界相。
三、舉小聖尚難生之義--言小聖者,大乘賢位,小乘聖位,並攝此中。報法高妙,非登地菩薩,則不能至;斯等下位,咸皆不及,故云難階。
階者梯也,登堂之道也,亦所乘以升屋者。指報法高妙,小聖下位,難階而升,故不得而至。
四、言小聖尚且不及,況底下機,更當絕望。
答中有二:
一、順問難且許垢障凡夫難生--垢者三垢貪瞋癡,障者三障惑業苦,欣趣者欣求趣入。
二、明正由佛願之強緣,小聖凡夫,皆悉往生高妙報土,是偏不可稱不可說不可思議之別意超世本願故也。
順問者意,且從通報,云實難欣趣;正由以下約別報,答五乘齊入之由。
五乘自善,非入報因;唯以託願,為其正因,故云「正由」。
知實難欣趣,是信機也;託佛願齊入,是信法也。
「託佛願」者,託依投義,依投佛之願力,同前所云「皆乘(託)彌陀大願業力(佛願)」。前舉報身報土之因云:「一一願言稱我名號」等,攝諸願歸第十八願;今明生因,言「佛願」者,指第十八願,其義顯然。
本願所成之彌陀,本願所成之極樂,本願力為強緣所生之凡夫、三乘聖者,五乘齊入,此皆佛願強緣使然。
「強緣」者,「增上緣」也,所謂(《善導大師全集》第22頁):
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,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「增上緣」也。
「五乘齊入」、「莫不皆乘」,都由「佛願力」為「強緣」、「增上緣」也。
「致使五乘齊入」--初約機惡,且許難生;後約法德,正示齊入。
此「齊」字有總別二意。
「總」者齊乘佛願之意--不論根機,不論聖凡,不論善惡,唯依佛願得入高妙報土。
「別」者有二,齊上與齊下。
「齊下」者--三乘之上機,同凡夫之下機往生。
「齊上」者--凡夫之下機,同十地之上機入報。
齊之言者,亦示他力一因一果,簡異自力多因多果。亦即五乘皆齊依託佛願,同一本願稱名念佛,即是一因。曇鸞大師《往生論註》所言「同一念佛,無別道故」,即此義也。齊入真報,同證無為涅槃法身,平等一相,即是一果,善導大師《法事讚》所言:「極樂無為涅槃界,隨緣雜善恐難生;故使如來選要法,教念彌陀專復專。」又言:「淨土無生亦無別,究竟解脫金剛身」,即此意也。
得其齊者,佛願所為,毫非己功,故曰致使。
此問答亦顯示「本願稱名、凡夫入報」之義也。
眾生稱念為「因」(第十八願之「乃至十念」),彌陀願力為「緣」(第十八願之「已取正覺」),往生報土為「果」(第十八願成就之「即得往生,住不退轉」),因緣和合故。